受援人冯某是兰州一家盲人按摩店的技师,患有弱视,系目盲残疾人。于2013年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朋友张某,2014年张某以母亲患病需要大笔手术治疗费用为由向冯某提出借钱要求,冯某心地善良、出于帮助朋友的仗义情怀,于2014年2月先后两次分别借给张某3000元(现金)、10000元(银行卡)。由于冯某患有弱视,眼睛无法看清取款机上的按键(通常冯某取钱都是去银行大厅请求经理帮忙取款),遂将银行卡交给张某的同时亲口告诉了张某银行卡密码。随后二人共同来到小西湖皮肤病医院门口,张某用冯某给其的银行卡取出了卡内的10000元。事后,张某便不再与冯某联系,冯某几次打电话给张某催讨借款,张某总是搪塞“过几日再还”或者干脆不接电话。
5月27日,冯某通过网络平台找到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事务所负责人听闻后高度重视此事,指派马小龙律师、律师助理徐玮辰、实习生谭晶文为冯某提供法律援助,立即安排律师与冯某见面沟通并了解情况。经了解由于冯某两次给张某钱时并未出具借条,甚至是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张某并让其取钱,没有取款凭条或者其他证人在场。承办律师结合案情分析,目前阶段冯某应积极配合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搜集、固定证据材料,比如:冯某现持有的张某在通话录音中承诺还款的事实及还款期限的录音材料,以及相关的通信、短信、微信中所涉及还款的聊天内容,承办律师将代理冯某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事务所的律师们长期关注并热心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律师们表示非常希望能回馈社会,作为一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不仅是自己的义务,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